|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秦皇岛中冶夏都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秦皇岛中冶夏都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秦皇岛玉带湾居住小区(五期)13号楼1单元51套房产及2单元66套房产的查封。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秦皇岛中冶夏都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秦皇岛市海阳路的451、455、479及负一层1-101共4套房产的查封。 三、终结对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2008)海经初字第10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11 |
| 发布日期 | 2020-0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