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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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鸿鹏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克山宇祥热电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5,088.00元,由上诉人吉林省鸿鹏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克山宇祥热电有限公司各负担7,544.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08-16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