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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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声置业有限公司 南京广申置业顾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 法院 | 和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安徽江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供安徽江声置业有限公司自2013年9月12日至2020年8月25日期间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供原告南京广申置业顾问有限公司查阅、复制; 二、被告安徽江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供安徽江声置业有限公司自2013年9月12日至2020年8月25日期间的会计账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会计凭证)供原告南京广申置业顾问有限公司查阅。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被告安徽江声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25 |
| 发布日期 | 2020-11-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