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绍兴市上虞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人民西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 法院 |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广场××幢××号××商品房,保全金额以1100万元为限。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0-15 |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