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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与德科技有限公司、南昌与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与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与德通讯(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60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9-10 |
发布日期 | 2020-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