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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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 法院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京丰劳人仲字[2020]第2774号裁决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保留申请执行人的权利,被执行人应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及相关证据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执行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11-05 |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