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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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广西陆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城支行 陆川中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桂0922执保418号 罗润营、吕广玉、陆川中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人罗润营、吕广玉与被申请人陆川中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于2020年9月24日以49981元为限额冻结被申请人陆川中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广西陆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城支行55×××58帐户内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实际冻结金额为: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该案按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审判员 :罗良彬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罗驰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