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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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元秘途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省临海市古建筑工程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赔偿原告***因本案事故造成的各项损 失合计70126.94元; 二、被告浙江省临海市古建筑工程公司赔偿原告***因 6本案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62975.85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一、二项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 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 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 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167元(缓交),减半收取2084元,由原告 负担649元,被告***负担756元,被告浙江省临海市古建 筑工程公司负担679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 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 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09 |
| 发布日期 | 2020-1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