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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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瑞恒钢管租赁站 中铁十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租赁分公司 嘉祥永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登记注册的中国电信手机号1537650****; 准许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登记注册的中国联通手机号16736111111;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9-17 |
| 发布日期 | 2020-1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