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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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哈密红星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秋明矿业有限公司 哈密市盟发典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巴里坤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的执行债权金额为4910223.48元,申请执行人哈密红星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剩余执行债权金额为4910223.48元。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具备履 行能力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
| 裁判日期 | 2020-11-01 |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