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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丰顺卉园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怀来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欠款62500元;

二、被告北京丰顺卉园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81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01
发布日期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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