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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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对白如雪车辆损失的垫付款13245元。 案件受理费6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27 |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