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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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盛迪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111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36116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28 |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