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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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百年置业有限公司 兰州新区百年置业有限公司金塔县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 法院 | 敦煌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返还兰州新区百年置业有限公司金塔分公司居间费500000元,限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 二、驳回兰州新区百年置业有限公司金塔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50元(百年置业金塔分公司已预交),百年置业金塔分公司负担423元,***负担402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8-27 |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