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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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依法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鲁中花园7号楼1单元西户6-7层,不动产权证号:鲁(2018)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01028号,保全价值为170万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查封到期后,如申请继续查封,应在查封到期前一个月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
| 裁判日期 | 2019-12-18 |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