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财产保全一案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吉林省源溪置业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070000.00元或其他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19-09-10
发布日期 2019-12-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