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晋城市金诺通经贸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晋0525执753号

申请执行人晋城市金诺通经贸有限公司与张号号、王闺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4日作出(2019)晋0525民初2193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4月2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张号号偿还车款本金及违约金、利息共计58837.5元,被执行人王闺女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于2020年4月30日向二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材料,被执行人张号号主动将执行款58837.5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晋城市金诺通经贸有限公司。诉讼费693.5元、执行费783元,申请执行人晋城市金诺通经贸有限公司自愿承担,且已缴纳,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9)晋0525民初219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