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驰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樟树支公司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樟树支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381元、诉讼保全费4520元,合计15901元,由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樟树支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0 |
| 发布日期 | 2020-11-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