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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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远高绿色科技建筑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
| 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761087.05元的冻结。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宁夏远高绿色科技建筑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0-29 |
| 发布日期 | 2020-11-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