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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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临沂烨华焦化有限公司 孝义市宏斌贸易有限公司 山西孝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孝义市华龙煤焦有限公司 山东盛川能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孝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山东盛川能源有限公司的起诉。 退还原告山东盛川能源有限公司交纳的案件受理费12335元。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08 |
| 发布日期 | 2020-11-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