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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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上海聚蓝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怡莱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上海百一领御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上海卓嘉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
| 法院 |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被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怡莱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由被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怡莱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24 |
| 发布日期 | 2020-11-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