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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兴翔分公司
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昌驰宏成混凝土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2014年绿民二初字第0053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45478元,退还给上诉人***、德惠市大原麯酒厂。二审案件受理费45478元退还给上诉人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上诉人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兴翔分公司。

裁判日期 2019-10-31
发布日期 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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