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吉林省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吉林省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96544元,返还原告吉林省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吉林省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08 |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