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宿迁市宿豫区金鼎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苏1311执保998号 立案庭: 你庭于2020年10月14日移交我局执行(2020)苏1311财保606号申请人萧子东等人与被申请人宿迁市宿豫区金鼎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纠纷一案。现我局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于2020年10月16日对宿迁市宿豫区金鼎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存款255万元进行冻结,实际冻结金额为:548159.74元。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