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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天盾特种水泥有限公司
克拉玛依博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克拉玛依市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腾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1,792元,由新疆天盾特种水泥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0-30
发布日期 2020-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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