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中汽进出口有限公司 梧州佳源实业有限公司 藤县运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藤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19)桂0422执224号 梧州佳源实业有限公司、李永光、钟可、李烈标、藤县运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执行案号(2019)桂0422执224号】申请执行人梧州佳源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永光、钟可、李烈标、藤县运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债务标的为2485480.97元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的债务利息131916.9元(详见计算明细表)。经强制执行,在本院执行【执行案号(2019)桂0422执19号】申请执行人李烈标与被执行人广东中汽进出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桂钢,董事)承包梧州佳源实业有限公司应支付承包经营款7466560元给申请执行人李烈标中,扣减2617397.87元作为本案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债务,予以抵偿。该案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