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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兖州华勤地产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所有的坐落于济宁市兖州区房屋一套。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19年月日至2022年月日。查封期间不得买卖、过户、抵押。

案件申请费2509元,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1-27
发布日期 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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