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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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环宇集团有限公司 临沂中汇地产有限公司 临沂纺织品采购供应站 临沂市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鲁13执恢3号 临沂市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山东环宇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临沂纺织品采购供应站、山东省临沂市鲁南商业大厦: 申请执行人临沂市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环宇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临沂纺织品采购供应站、山东省临沂市鲁南商业大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03)临民二初字第19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于2018年08月31作出的(2018)鲁13执恢3号之二执行裁定,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山东环宇集团有限公司在临沂中汇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10%的股权(本院(2017)鲁13执93号)拍卖价款3622.93万元至本院。 本院于2019年10月15日将3622.93万元过付申请执行人临沂市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并于2019年10月23日向本院提交执行完毕申请结案的书面结案申请书。至此,临沂市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03)临民二初字第199号民事判决书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