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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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西安蔚蓝之旅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陕0116民初11683号原告:西安蔚蓝之旅新能源汽 |
案号 | - |
案由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陕0116民初11683号原告:西安蔚蓝之旅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1105MA6TW22A9X。法定代理人:陈强兵,该公司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原告西安蔚蓝之旅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19日立案,原告于2019年12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西安蔚蓝之旅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667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333.5元。审判长刘文让审判员种郁花审判员肖维超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书记员周雯1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