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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权责仼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损失400000元。 案件受理费73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7300元(该院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46×××65,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 |
裁判日期 | 2019-06-15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