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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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北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的异议成立。 二、中止本案对位于河北省香河县大香线西侧地块[土地证编号:香国用XXXX号]上香公馆小区二期XXX号房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的执行。 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
裁判日期 | 2019-12-26 |
发布日期 | 2020-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