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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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大连新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生有地产分公司 大连新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 法院 |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内0203执1837号 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住***。 负责人:李某。 被执行人纪海某,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纪跃某,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胡兰某,女,****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大连新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生有地产分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孙迎霞。 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与被执行人纪海某、纪跃某、胡兰某、大连新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生有地产分公司公证债权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已强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包宏证内执字第85号执行证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包莉莉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 王久梁 书记员 班燕霞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