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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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城乡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南阳奥兰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相邻关系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南阳奥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20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原告***负担2000元。由被告南阳奥兰置业有限公司负担3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08 |
| 发布日期 | 2020-11-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