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刑事案件执行
法院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赣刑终213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由靖安县人民法院执行。

靖安县人民法院应在收到本裁定书后,十日内到本院领取全部案卷材料,并通知当事人。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10
发布日期 2020-11-0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