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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万载县银兴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黑与白陶瓷有限公司
江西宜春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法院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2019)赣0902民初7952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万载县银兴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退还万载县银兴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予以退还。

裁判日期 2020-07-16
发布日期 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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