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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市宏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114民初540号

原告:广州市宏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周诗瑶,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金伟,该公司职员。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何丹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刘雄燕

裁判日期 2019-01-15
发布日期 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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