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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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红花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荭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政行政管理(财政) |
| 法院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11行终16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2019)浙1121行初90号行政判决; 三、准许浙江荭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各50元,减半收取各25元,均由浙江荭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09-27 |
| 发布日期 | 2020-1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