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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润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广州润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退还租赁保证金3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30000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9年6月1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本案诉讼费275元,由被告广州润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9-11
发布日期 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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