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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梅州市东晟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梅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蕉岭县回力金属综合再生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2019)粤1402民初1098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上诉人梅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驳回上诉人梅州市东晟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0545.06元,由上诉人梅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负担。一审案件反诉费50元,上诉人梅州市东晟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二审案件受理费20545.06元,由上诉人梅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负担。上诉人梅州市东晟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已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0545.06元,由本院予以退回。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0-27
发布日期 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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