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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
中煤新集利辛发电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告中煤新集利辛发电有限公司、被告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被告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13313193.53元的银行存款或其他等值财产(附:财产信息户名: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开户行:中行淮南新集支行:175205796660)的查封、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22
发布日期 202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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