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东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蚌埠金能移动能源有限公司 汉能移动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
| 法院 |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蚌埠金能移动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解除原告***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变更登记;若逾期未变更,视为原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不再担任被告蚌埠金能移动能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被告蚌埠金能移动能源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16 |
| 发布日期 | 2020-1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