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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市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圳华港湾企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原告***对被告深圳圳华港湾企业有限公司享有债权294636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46800元,由原告***负担44042元,被告深圳圳华港湾企业有限公司负担2758元。

如不服本判决,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09-03
发布日期 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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