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保定运易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 法院 |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606民初4006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代理人:刘会刚,河北元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朝鲜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保定运易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保定运易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为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8日立案,原告***与被告***、***、***、***、保定运易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孙放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五日 书记员赵月 |
| 裁判日期 | 2020-10-15 |
| 发布日期 | 2020-1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