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白山市万华矿业有限公司和顺煤矿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吉06民抗1号

抗诉机关: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再审申请人):***,女,****年**月*日生,汉族,白山市万华矿业有限公司和顺煤矿经理,住***。

申诉人(一审被告、再审申请人):白山市万华矿业有限公司和顺煤矿。住所地: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湾沟镇胜利街。

负责人:***,经理。

被申诉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女,****年*月**日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

申诉人***、白山市万华矿业有限公司和顺煤矿因与被申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2016)吉0602民初1010号民事判决,向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该院提请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白山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以白山检民监[2020]22060000008号民事抗诉书向本院提出抗诉。

一、本案指令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审判长王勇

审判员马立清

审判员迟吉岩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刘思辰

裁判日期 2020-10-26
发布日期 2020-11-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