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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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2020)吉01民终2184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分担部分(第11页第4行至第6行)“二审案件受理费413元,由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支公司负担814元;由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负担。”更正为“二审案件受理费1,601元,由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支公司负担814元;由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负担787元。”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