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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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乘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天津市乘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2636元,由原告天津市乘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担(限判决书生效之日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31 |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