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悦虎晶芯电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尚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
| 法院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悦虎晶芯电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5,342,249元或其他等值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不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超过三年。法律与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案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由申请人上海尚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9-25 |
| 发布日期 | 2020-11-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