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天泽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蓝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铁雄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中止对烟台蓝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7103万股股份中的13000万股(包括分红、配股)的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裁判日期 2020-09-07
发布日期 2020-10-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