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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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忠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大华堂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北京中大华堂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133.3元,本院减半收取4566.65元,邮寄费20元,共计4586.6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北京中大华堂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5 |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