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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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博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三博智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河南三博智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2019)豫0212民再5号民事判决; 二、***、第三人河南三博智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河南三博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9700元及利息(自2014年5月10日起至2015年5月9日止的利息按本金10000元月息2分计算;自2015年5月10日起至2015年8月9日止的利息按本金9800元月息2分计算;自2015年8月10日起至借款付清时的利息按本金9700元月息2分计算)。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均由***、第三人河南三博智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河南三博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6-29 |
| 发布日期 | 2020-10-30 |






